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我单位已完成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甲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(1)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该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七号附一号,在石龙产业集聚区内,总投资30400万元,为新建项目,利用甲醇作为原料生产甲醛,建设规模为年产37%甲醛溶液40万吨。本项目属于煤化工下游产品的延伸,可以延长石龙产业集聚区煤化工下游产业链,提高产品附加值。
(2)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平顶山市永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磊
联系电话:13783288852
电子邮箱:1048618093@qq.com
通讯地址: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七号附一号
(3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BETVLCTOR伟德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
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,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。全文网络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WzrXnI-1dQrSIYMl09bAQ(提取码:qu51)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:以项目厂址为中心,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公民、法人、其它组织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,同时完善环评工作,您可通过第二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